科技日報記者 雍黎
重慶首部地方金融領域法規正式施行。3月18日,重慶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,對《重慶市地方金融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進行解讀。該條例已于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作為重慶市第一部綜合性的地方金融法規,《條例》的頒布實施,標志著重慶地方金融工作邁入法治化、規范化的新階段,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、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、加快推進西部金融中心建設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。
夯實金融穩定根基 守護百姓“錢袋子”
近年來,重慶市金融改革開放縱深推進。截至2025年12月,重慶市地方金融組織法人機構466家,注冊資本1924.28億元,資產總額3139.7億元,有力支持了重慶經濟高質量發展。不過,重慶金融業發展也面臨服務實體經濟質效不夠高、金融改革開放創新不夠深、防范化解風險能力不夠強等問題,亟需強化地方金融監管的制度保障。
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媛介紹,《條例》共七章51條,系統構建了覆蓋地方金融組織、監督管理、風險處置、金融中心建設等關鍵環節的制度框架,旨在實現促發展與防風險的有效平衡。
維護地方金融安全是《條例》的核心要義之一。圍繞建設高水平地方金融管理體系,《條例》明確了監管范圍,將小額貸款公司、融資擔保公司、區域性股權市場、典當行、融資租賃公司、商業保理公司、地方資產管理公司、地方交易場所等8類地方金融組織,以及國家授權地方監督管理的其他金融組織納入統一監管,有效避免監管空白。
為保障地方金融健康穩定,《條例》致力于筑牢風險“防火墻”。在準入環節,強調地方金融組織的設立必須依法經批準,嚴禁無證經營或使用相關字樣誤導公眾,實施從設立、變更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管理。
在經營環節,《條例》為地方金融組織劃出清晰的紅線與底線,明確禁止吸收公眾存款、挪用客戶資金、非法催債等行為,并強化其風險防范主體責任。同時,建立了嚴格的報告制度,要求地方金融組織按規定報送經營情況,并在發生重大風險事件后24小時內報告。
在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,《條例》要求地方金融組織必須以顯著方式公示業務范圍和禁止性規定,履行告知義務,并建立健全投訴處理機制,及時化解糾紛。
六大方面謀劃助力西部金融中心建設
服務國家戰略,賦能實體經濟是《條例》的鮮明導向。作為落實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的重要舉措,《條例》專設“西部金融中心建設”一章,從六大體系出發進行系統謀劃。
在組織體系上,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在渝集聚發展,鼓勵設立功能性總部、專業子公司等。在市場體系上,支持企業多元融資,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建設“專精特新”專板,促進跨區域金融合作。在服務體系上,引導金融資源加大對重大戰略、現代產業體系等重點領域的支持,創新發展供應鏈金融。
同時,《條例》強調構建金融創新體系,推動金融科技、科創金融、綠色金融發展;完善內陸金融開放體系,深化金融市場互聯互通;加快金融生態體系建設,健全糾紛化解機制,嚴厲打擊金融違法行為,營造健康誠信的金融發展環境。
重慶市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張邦平表示,制定出臺條例,有助于推動重慶市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,有助于有效防范、化解與處置地方金融風險,有助于營造良好的金融服務環境,將進一步推動重慶市金融業高質量發展,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。
重慶市地方金融局副局長陳智表示,《條例》為地方金融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。作為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門,重慶市地方金融局將全力推動《條例》落地實施、發揮實效。下一步,將重點聚焦制度配套,加快構建完備的法規制度體系;強化培訓指導,推動全行業懂法守法用法;狠抓貫徹實施,促進全市金融高質量發展三個方面抓好貫徹落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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